西安市农村低保户每人每月将增发10元临时性补助金。记者昨日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昨起已开始下拨资金1030.704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了解,此次下拨资金用于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临时性补助。临时性补助标准为每个人每月10元,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凡7月份以前纳入农村低保的,从7月份起补发;7月份后纳入的,按实际保障月份补发;7月份已经退出低保的,不再补发。
市民政局低保处表示,此次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助共有10个区县(涉农),发放金额总计1030.704万元。全市共有农村低保户54525户,17.1784万人。各区县财政、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补助资金今年元月31日前发放到位。(记者程慧 实习生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