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海归”古城创业可获高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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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海归”古城创业可获高额资助
来源:西部网  加入时间:2010/4/22 点击:1660

     近日西安市出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计划通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5211计划”,力争5年内吸引超千名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留学人才及外籍优秀人才来西安创新创业,助推西安发展。

  原则

  围绕西安重点产业引良才

  为了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助推西安发展,此次,西安市将突出重点,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重点引进科研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等方面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

  我市将针对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不同特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落实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特别优秀和急需的可“因人设岗”、“一人一策”。

  同时既重视做好引进人才工作,也重视对现有已引进人才的管理和服务。

  计划

  5年引进海外人才超千名

  按照计划,在本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中,我市将实施“5211计划”。即:从2009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分三个层面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

  具体为:按照中央层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目标,引进符合中央“千人计划”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0名左右;按照陕西省层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目标,引进符合陕西省“百人计划”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100名左右;围绕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五大主导产业”人才需求为重点,引进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1000名。其中最后一类人才,统称为“市级引进人才”。

  支持

  资助最多可达50万元

  对于进入“千人计划”和“百人计划”的引进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50万元和30万元的配套资助,“市级引进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也将酌情给予资金配套支持,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

  我市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作为西安市特聘专家,享受与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同等的医疗保健、考察疗养、学术交流、决策咨询等权利。对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引进人才给予多种形式的表彰和奖励,实施引进人才的期权、股权、企业年金、特聘岗位津贴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要求

  引进后在西安最少工作3年

  掌握先进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在海外参与过重要科研或工程项目实施,在解决技术和工艺难题方面取得过重要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有较为丰富的项目规划、项目管理、资本运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级以上管理职务,在行业有一定影响的经营管理人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工作3年以上,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我市急需和紧缺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

  成长空间 可享人事管理权经费支配权

  本报讯对于“海归”来说,待遇固然重要,但更看重的则是未来成长的空间,我市明确指出对于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将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做到有职有权有责,他们可直接负责或参与我市重大工程项目、重点课题研究等工作。

  《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规定,对“市级引进人才”可担任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层领导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负责或参与我市重点工程项目、课题研究等工作。重点项目及课题实施单位和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作需要出发,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科研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

  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可以决定团队成员的聘任,所聘人员可采取协议工资制。可申请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用于在我市开展科学研究或生产经营活动。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优先办理。必要时,应以特殊项目形式给予支持。

  《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结合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和人才工作机制,为引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保障。要为引进人才提供必需的办公和实验用房、科研仪器设备和科研启动经费,在团队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

  照顾政策 安排配偶工作住房最小80平方米

  本报讯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如何增强梧桐的吸引力呢?我市将为“市级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活待遇,并在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社会保险、住房等方面给予一定的照顾。

  出入境

  签证办理更快更便捷

  引进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由市外专局为其办理“外国专家证”,并协助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本人及其外国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相关签证及居留许可手续。符合规定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尚不符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公安部门在受理申请5日内,为其办理2年至5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签发次数不限。

  户籍

  可自由选择在西安市落户

  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可自由选择在西安市落户。公安机关要简化程序,予以优先办理。对于愿意放弃外国国籍而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根据有关规定优先办理。

  社保

  可享中国公民相同待遇

  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以实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为准。参保缴费办法、在国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等,与中国公民有相同权利。用人单位应在给引进人才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基础上,为引进人才购买商业补充保险。

  住房

  全家迁入面积增加

  引进人才单独来西安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为其租用8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一同来西安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为其租用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

  薪酬

  参考回国前收入水平

  引进人才的薪酬采取协议薪酬制,报酬和待遇应与其能力、贡献挂钩,并随其贡献大小调整。薪酬水平由用人单位参照引进人才回国前的收入水平协商确定,同时一并考虑和解决应为其支付的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

  市财政给予引进人才的一次性资助,视同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5年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税前扣除。进境少量科研、教学物品免征进口税收。

  家人

  妥善安排配偶工作

  引进人才的配偶一同来西安并愿意就业的,由有关牵头单位及用人单位协调,予以妥善安排。引进人才的子女可选择市内公办学校或国际学校就读,由市教育局协调,优先办理其入、转学手续。引进人才子女参加各类招生入学考试的,依照招生考试管理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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