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开始全面启动《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今后,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招收无《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这是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登记证》都能干些啥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在西安市境内失业、就业求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终身记录凭证,也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登记证》一经发放全省通用。持证者凭此证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办理失业就业登记、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金等项事务。
《登记证》一人一证一编号
在本省(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证》采用实名制,实行一人一证一编号,仅限本人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至退出法定劳动年龄之日止。期间需更换、补发《登记证》时,编号不得更改。已持有《登记证》的外省市劳动者离开陕西省(西安市)后,再次进入陕西省(西安市)就业的,应使用原《登记证》。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其《登记证》由用人单位统一保管;未就业或已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其《登记证》由本人申请办理并保管。
《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将纳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并实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联网运作。
和《再就业优惠证》有啥区别
《再就业优惠证》是作为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凭证,能享受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后来,《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扩大至退转军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等。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减免有关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登记证》最为基本的作用就是劳动者就业或失业的凭证,登载个人社保信息,伴随劳动者整个劳动生涯。
据悉,《登记证》下发之日起,原《再就业优惠证》、《失业登记证》等证件不再发放,持上述证件人员应在2010年年检前更换为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检后上述证件即行失效。
明年年底有望全覆盖
据了解,《就业失业登记证》正式启动办理已约两周时间。截至目前,已采集信息5000人,1200名失业人员办理了《登记证》。
下半年,西安市将着重全面启动就业人员登记证的办理工作。据预测,西安市现有人口中在劳动年龄段的人口约有280万人,到明年年底,将全部实现实名制就业失业登记。以后,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招收无《登记证》人员。(顾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