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启动第四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活动。
为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多年来,国家及各省市陆续开展的评选表彰“优秀企业家”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省从2005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陕西省优秀企业家活动,至今已开展了三届,共评选表彰了78位省优秀企业家。这项活动的开展,对宣传、弘扬企业家改革创新精神,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促进企业家队伍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此次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省发改委、工信厅、人社厅、商务厅、国资委、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组成,评选范围为: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候选人条件为:所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营业绩突出,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信履约,有良好信誉记录;近两年来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事故;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创新精神,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在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企业家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创建和谐企业方面作出卓越成绩。(记者 沈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