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1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这是国务院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连续第二次推出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最高层制定的目标是,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分析指出,此番《意见》的发布已足见最高层对打造节能环保产业迅速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的迫切,在此政策信号下,下一阶段将会有更多产业发展细化政策陆续出台,各细分产业将尽享利好。到“十二五”末,节能环保4.5万亿元的产业蓝图有望实现。
目前,为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激励措施,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节能灯、高效节能家电、节能汽车等高效节能产品等。而《意见》更直接提出要在2015年达到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4.5万亿元、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的目标。“节能环保产业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高。目前,市场对节能、环保产品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需求比较大,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起到稳增长的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
据了解,《意见》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和约束激励措施,包括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扩大市场消费需求,制定、修订节能环保标准,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力度,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中央节能减排的投入,拓展投融资渠道。具体而言,在推行市场化机制、扩大市场消费需求方面,我国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引入社会资本投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方面,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推动企业加快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运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