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局五大新举措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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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局五大新举措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来源:西部网  加入时间:2013/11/20 点击:1071

 

    办企业允许“零首付”、完善创业“绿色通道”、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工商局近日出台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制定五大方面共19条措施,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放宽创业登记条件

  高校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6年内选择自主择业的,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由工商部门落实的各项优惠政策。放宽创业行业领域、出资限制和经营场所,高校毕业生申办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零首付”,高校毕业生出资创办企业,知识产权出资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简化创业登记手续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只需出具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不再提供《报到证》,即可享受工商部门相关优惠政策。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等经营项目的,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房合同,无需提交产权证明文件。

  完善创业“绿色通道”

  坚持“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原则为高校毕业生服务,对具备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登记,当场发照。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企业登记公告服务。在高校建立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联系点”,定期在校刊、校园宣传栏及校园网上刊登支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及创业典型事例,落实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指导高校毕业生创业。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台账,定期回访,及时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放宽创业管理方式

  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一般商品零售、家政服务等不涉及前置许可个体经营的,允许试营业6个月。对首次出现情节轻微的一般性违法行为,不给予行政处罚。实行“创业违法处罚上报”制度,对创业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向所在分县局局长报告,取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加强支持毕业生创业工作考核

  实行创业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不力,或不按规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的单位及个人,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选优秀的资格。对违反相关政策措施的规定,违规执法、随意执法而给创业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严肃处理,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宋洁通讯员白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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