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纳税大户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带头作用,昨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注册地、纳税登记地在西安市辖区内、实际税收缴入西安市财政的42户纳税大户进行表彰奖励,其中最高者奖励100万元,奖金总计达2900万元。
此次奖励是以市财税部门认
定的纳税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各项税收地方留成税额为依据,纳税额按独立纳税单位核算。获奖的企业年内没发现偷税、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没有欠缴税款情况;当年没有发生因自身责任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引起社会严重不良影响的事故;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良好;企业从事行业符合产业政策和西安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此次表彰的标准为:对2013年纳税额1亿元(含)以上的15家企业各奖励100万元;对纳税额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业,给予80万元奖励;3000万(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2000万(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此次奖励共涉及42户企业,由财政安排奖励资金2900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