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终于揭开面纱。国家发改委网站16日公布了《目录》的征求意见稿。按照财税政策,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陕西共有36类产业进入目录。
小额贷款金融企业获扶持
据了解,该《目录》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这些产业根据各地在能源、资源、劳动力、需求等方面比较优势而确定。
记者在该目录上看到,陕西共含36类产业,主要包括生物芯片及相关数据获取,大型游乐设施制造,服务三农、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医疗机构经营,民用机场运营,文化资源数字化等。
西安邮电大学经管学院院长张鸿分析,从目录内容看,虽然煤炭、能源化工行业占据陕西经济的比重较大,但目录中却没有针对这些行业的内容,说明国家还是鼓励、扶持新兴产业。另外,节能环保是未来发展的主流产业,这一点给陕西的扶持力度也较大。
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第一轮西部大开发的10年结束后,2010年国家发改委就表示要尽快制定新的鼓励产业目录,但至今已过去近4年,这个目录未正式出台。财政部2011年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目录》迟迟不能出台,财政部这一财税优惠政策无法落实。税务机关和相关企业也比较着急。
2012年,国税总局对此的答复是:在新的《目录》公布前,企业符合原目录规定范围的,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其企业所得税可暂按15%的税率预缴,但在汇算清缴时,原则上应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25%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新的《目录》公布后,符合规定范围且已按税法规定25%的税率汇算清缴了的企业,可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按15%的税率重新计算申报。
记者胡晓军
附: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特制订本目录。
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
一、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1年第12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三)《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中的西部地区产业。
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
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六)陕西省
1、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
2、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
3、5000吨/年以上钛材生产及深加工
4、大型炼油、乙烯、芳烃生产装置生产的有机化工原料就地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5、6万吨/年及以上聚甲醛、6万吨/年及以上二甲基甲酰胺、6万吨/年及以上聚乙烯醇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
6、年产超过50万吨的煤经甲醇制烯烃、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生产
7、新型、环保型油田化学品(二氧化碳及新型试剂驱油驱气)技术开发及生产
8、新型混凝土(纤维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植生混凝土、再生骨料混凝土、废橡胶粉混凝土)的开发及生产
9、高效生物反应器,高密度培养技术,佐剂、悬浮培养、发酵培养等生物制品开发及生产
10、生物芯片及相关数据获取、处理设备和软件的开发及制造
11、利用生物质生产聚乳酸、聚羟基烷酸、聚氨基酸和聚有机酸等生物可降解材料,可降解高分子材料与淀粉共混的环境友好材料,新型炭质吸附材料,生物化学品(包括生物乙烯,乳酸、1,3-丙二醇、丁醇系列产品,丁二酸、琥珀酸以及各种具有特定性能的有机酸产品,各种溶剂和医药中间体等)
12、百万吨级大型乙烯、千万吨级大型炼油等重大煤化工、石油化工、电站用装备关键用泵、控制阀、调节阀的研发及制造
13、液力缓速器研发及制造
14、透平机械装置转子用叶片辊模锻技术和叶轮真空处理技术开发及应用
15、高精密核仪器、仪表的开发制造
16、工业流程节能环保能效综合利用成套设备制造及系统服务:大型等温型高效节能成套设备及系统服务、大型硝酸装置能效综合利用成套设备及系统服务、大型高效轴流压缩机成套装置技术开发制造、工业驱动高效节能成套设备及系统服务、高效节能能量回收成套设备及系统服务
17、高效微排放燃煤锅炉制造(优于国家标准)
18、淡水源、土壤源、污水源等热泵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9、专为农村市场研制、超越一级能效的微耗电冷暖空调系统
20、大型游乐设施制造
21、城市轨道和地铁车辆修理及来件组装
22、汽车整车制造,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
23、清水模板、塑钢模板、复合式组合模板等新型模板开发及生产
24、教具教学仪器开发及生产
25、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26、民用机场运营(与机场运行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7、三网融合类业务平台、通信、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及设备制造
28、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
29、大型或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
30、仓储、运输、货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
31、服务“三农”、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
32、医疗机构经营
33、文化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展示平台研发及应用
34、艺术及技能培训(音乐、演艺、美术、设计和传统手工艺)
35、地质灾害勘查、监测、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
36、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粪便处理等环保技术开发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