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部分企业增值税征收率下调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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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部分企业增值税征收率下调为3%
来源:华商报  加入时间:2014/6/19 点击:952

年销售额500万一年可少纳税15万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现行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据测算,这项政策实施后,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涉及的现行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征收率项
 目有,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和销售旧货,其中销售旧货在4%征收率的基础上减按2%征收增值税。

  知名税务专家姚轩鸽认为,并不是说所有企业的增值税都会在7月1日后变为3%,此次调整仅涉及个别行业。目前,大部分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而按照3%的税率征收的企业占整个缴纳增值税企业的比例不大。

  “建材行业的税率从此前的6%下调为3%,能够大大减轻企业负担。”西安太华北路一家建材店的张经理告诉记者,对于一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的企业来说,一年就能省下15万元的增值税。陕西广和品牌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肖琦称,该政策对适用企业的影响很大,“我一个朋友是销售窗帘的,年营业额200万元,之前税率是6%,现在是3%,一年下来能省6万元。”

  华商报记者李王艳 孙瑞 胡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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