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各高校要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课程管理,将创新创业教育环节计入课内学分。
《意见》明确:各高校要从课程设置、学生选课、项目开展、考核评价、成果认定等方面建立保障制度,并根据相应的学分认定标准和学籍管理规定,将创新创业教育环节计入课内学分。省教育厅将根据国家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文件和课程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和专业类别特点,制订相应的课程标准,规划建设普适性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
各高校要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模式,鼓励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参与社会行业的创业实践,积极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培养建设一定数量、一支稳定的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完善创业基地的软硬件设施。各学校应重视基础实践和创新实践,增加实践教学时间,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室和实验中心,作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基地,孵化培养创业项目,积极培育其成为创业实体。对有创业愿望和意向的学生,引导他们科学制定创业计划,鼓励条件成熟者进驻基地进行创业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