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获悉,为鼓励广大残疾人发挥聪明才智,利用艺术特长进行文化创业,创造幸福美好生活,吉林省残联正式制定《吉林省支持残疾人文化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依托省及各级残联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和本地的文化产业园区等,对有意向、有专长、有能力的残疾人给予文化创业扶持,各级残联要积极扶持残疾人创办文化工作室、艺术品店、手工小作坊、艺术品网店等小微文化企业。
吉残联办发〔2014〕38号
吉林省支持残疾人文化创业的指导意见
为鼓励广大残疾人发挥聪明才智,利用艺术特长进行文化创业,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积极引导残疾人进行文化创业
(一)宣传“四自”精神,鼓励残疾人创业。在残疾人中开展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教育,引导残疾人拓宽就业创业视野,鼓励有创业愿望的残疾人发挥聪明才智和文化特长进行文化创业。
(二)积极为残疾人文化创业提供服务。各级残联要拓展残疾人文化创业、就业的渠道,为残疾人文化创业提供经费支持与相关服务,使之成为残疾人就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文化创业。加大对残疾人特殊才艺的宣传和文化产品的推介,鼓励社会爱心企业、爱心单位、爱心人士关注残疾人文化创业,多方支持残疾人进行文化创业。
二、开展培训提高残疾人文化创业能力
(一)注重残疾人文化素质培养。通过特殊教育院校加强对残疾人的学历教育和素质教育,通过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提高残疾人文化素养,通过读书等各项文化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自我提高文化水平。
(二)注重残疾人文化技能培训。各级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要积极开设文化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课程,向残疾人传授刺绣、编织、剪纸、刀画等手工技艺,利用各类实训基地让残疾人接受实际锻炼。对有艺术创作天赋的残疾人要聘请专业老师给予特别辅导。
(三)注重残疾人文化创业知识的传授。通过发现、挖掘传统的民间文化项目,组织民间艺人以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向残疾人传授文化创业的实用技能,使残疾人在传承民族文化的同时掌握文化创业本领。
三、帮助扶持残疾人创办文化实体
(一)创业孵化。依托省及各级残联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和本地的文化产业园区等,对有意向、有专长、有能力的残疾人给予文化创业扶持。
(二)示范带动。落实各项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各级残联要积极扶持残疾人创办文化工作室、艺术品店、手工小作坊、艺术品网店等小微文化企业。经市州残联推荐,全省每年评选残疾人文化创业示范点,对有特点、有一定文化内涵和艺术品味、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残疾人文化创业示范点给予重点扶持。
(三)展示展销。利用东北亚博览会、东北亚国际商品展、长春农博会等各类展会等各种平台,开拓残疾人文化产品销售渠道,搭建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展示销售平台,帮助残疾人实现劳有所得。
四、广泛宣传残疾人文化创业成果
(一)加大新闻宣传力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对残疾人文化创业进行广泛宣传,发现并树立残疾人文化创业典型,总结创业经验,深入进行报道。通过媒体宣传营造残疾人文化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全省残疾人文化创业的热潮。通过召开残疾人文化创业工作现场会,进行实地观摩,交流经验,全面提升残疾人文化创业的层次和水平。
(二)打造新媒体展示平台。通过省残联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为全省残疾人文化创业工作提供一个永不落幕的新媒体展示交易平台,打造一批残疾人文化创业品牌,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文化创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