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工商局、团省委等九部门于近日出台《关于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明确到2017年扶持5万名大学生创业、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10万人次、培养高校创业培训师500名。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的,可申请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办企业(除国家限制行业外),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成立时间2年内,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半年以上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每天每平方米补贴1元的标准,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可申请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大学生创办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记者丁玥 通讯员张伟、许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