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毕业生就业创业,今后可“领证”
  您的位置:西部创业网 > 各地信息
[山东]毕业生就业创业,今后可“领证”
来源:青岛晚报  加入时间:2015/5/5 点击:824

 昨日,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符合我省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通知特别强调,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项目清单,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为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免费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此次通知中,还对城镇常住外来户享受政策明确了范围,对就业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此次也在证件发放上进行了明确,省厅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毕业年度内在校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凭学生证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 《就业创业证》,或者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对于毕业年度内离校后的高校毕业生,则可以直接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省人社厅还提到,今年将试点推行《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合一,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电子记录,逐步替代纸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据了解,这一试点完成后,将在全省推广实行。下一步,全省还将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信息采集录入质量管理制度,对就业失业登记中的重复、失效和不完整信息进行清理,逐步实现同一劳动者相关信息的唯一性。

    (记者 王晓雨)

 









自主创业,解决就业!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免费报名,国家掏钱免费培训,结业后可享受最高400万元的创业贷款!可在本网站在线报名或致电029 — 85410152 85410155 进行咨询。

关闭窗口】    
 来源:http://www.4scy.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创业培训基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 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陕西省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创业培训基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中心动态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2009-2010 版权所有:陕西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电话:029-85410155 Email:4scy@4scy.com
技术支持:  陕西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陕ICP备090197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