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了解到,我省出台《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为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截至2014年底,我省共有2.62万家中型企业、14.09万家小型企业、28.43万家微型企业。全省中小微型企业带动社会就业1294.06万人。《办法》旨在推动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落实,积极引导和支持全省小企业创业基地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大力支持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和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办法》所指的全省小型和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即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的创业示范基地,是小微企业的创业场所,集聚各类创业服务资源,是为创业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载体的基地。同时,创业示范基地还要具有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办法》还明确了创业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管理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创业示范基地实行滚动管理,每3年组织一次复核,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切实为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记者 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