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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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200万
来源:南方都市报  加入时间:2015/8/24 点击:707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自主创业人员的初创企业,可享第一年减免租金比例不低于8 0 %,或第一年实际租金补贴为120 0元/月等不同级别的补贴……昨日,深圳市人社局解读《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初创企业

    可享受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国家限制类行业除外)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现行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不予贴息。

    自主创业人员享受场租补贴的经营场所范围,从政府主办或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内扩大到创业孵化载体外。自主创业人员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第一年120 0元/月、第二年10 0 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政府主办、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社会保险费缴交情况、税务登记证和经房屋租赁部门备案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等,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初创企业补贴

    扶持力度加大

    初创企业补贴从现行的按每户企业为计算单位,变为按创业人员为计算单位给予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及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给予企业5000元初创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给予企业初创补贴。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初创企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从现行的按每吸纳1名户籍失业人员补贴1000元,提高为按吸纳户籍人员就业人数分档发放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初创企业,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并取得经营资质之日起,单位缴交部分按不超过深圳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交标准,据实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省级以上创业大赛

    前三名或可拿资助

    自主创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并经市人力资源保障组织考核、核发合格证书的,可申请相应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最高1000元;由有关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发,并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评审、纳入补贴范围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人最高2500元。此外,还按每人5000元标准,每年资助不超过1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优秀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提升创业能力。

    结合深圳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在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在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深圳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在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可给予一定额度资助。

    此外,《意见》明确了初创企业范围,包括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明确了享受各类创业补贴政策的自主创业人员范围,范围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5年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以及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毕业年度的。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明确市、区(新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按职能分工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培育创新创业公共平台,加强创业项目征集与推介,开展创业导师指导服务,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创业服务体系。

    《意见》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张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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