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记者从团省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青年创业的若干措施》,从平台搭建、创业主体、财税扶持、优化服务四个方面,推出11条措施,进一步优化青年创业环境,激发青年创业热潮。
平台搭建方面,针对青年创业者反映的办公场地贵、企业招工难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各级政府清理出来的非办公类用房可按规定优先用于打造青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小镇等青年创业孵化平台;定期收集、梳理、汇总全省创业支持政策,形成更加统一、集中、明晰的政策清单;依托网站、微信、APP等新媒体,组建“江西青创网”“创业咨询一点通”等线上政策解读平台;依托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县级办证中心等,集中发布创业政策,集中办理创业事项,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体系。
创业主体方面,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高职3-6年,本科4-7年);鼓励青年返乡创业,将返乡创业青年纳入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全面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扶持青年“互联网+”创业,建设特色赣货网上专业市场,重点培育、整合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
财税扶持方面,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对月销售额2万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2015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省级财政每年注入一定资金,充实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使其每年保持1000万元的总量,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项目提供免息担保贷款等资金扶持。
优化服务方面,利用现有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为青年创业提供运输、仓储、配送等“代储代发代投”服务。对全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内的初创企业,凡通过第三方物流产生的物流费用,由所在地政府给予每年30%的补贴。此外,还将建立“江西省青年创业导师志愿团”,对青年创业者进行分类别、分阶段的指导;依托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江西创业大学等平台,建立专门的青年创业培训基地;建立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全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