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从今年起实施返乡农牧民工创业计划,引导更多有技术、有资本、会经营、懂管理的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据介绍,当前,内蒙古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总量超过300万人。内蒙古引导和鼓励农牧民创业,支持农牧民工发展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鼓励他们从事农畜产品加工、休闲农牧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支持农牧民利用当地资源优势网上创业,引导他们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办特色店、连锁店和品牌店。
内蒙古将返乡农牧民工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支持他们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农村牧区服务业、休闲农牧旅游业,引导他们发展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的特色农牧业项目,实现以创业带就业、以发展促致富的目的。
对农牧民工等返乡创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内蒙古将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返乡创业项目,将及时纳入扶持范围。
(记者李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