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黑龙江省金融办公室了解到,黑龙江省每年以3亿元的财政资金投入作为新的风险投资基金引导资金,引导风险投资者在该省共同设立天使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黑龙江省政府还将建立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对投资该省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或补助。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仍较薄弱。2015年,黑龙江省政府曾采取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匹配放大投入及市场化募集的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18只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43.5亿元。其中,当年仅投放9.7亿元,这还是在政府部门先后组织活动为创业投资基金寻找商机而得来的成绩。这些活动包括“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大会”和“黑龙江省资本市场招商推介大会”等。根据证监会的公示信息统计,截至今年2月末,在全国已备案的1491家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中,黑龙江省所属的仅4家,这一比例不到全国的0.3%。
据黑龙江省金融办分析,该省企业与创业投资基金对接存在两方面难题。
一是,该省企业与创业投资基金的合作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大多数企业与创业投资基金有过接触,但对合作规则认识不清晰。有的企业在与创业投资基金接触中担心核心技术被窃取,宁愿通过银行贷款或朋友拆借等方式融资,也不愿让不熟悉的创业投资基金占股。
二是,黑龙江省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按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有的省份则出台了有突破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政策洼地,这一步加剧了创业投资基金区域间的不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