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扶持、鼓励政策,特别提出鼓励科技人员、高校大学生创业。具体鼓励措施有: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提供启动资金,完善医疗、住房、税收等相关优惠措施;加大对科技人员创业的支持,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增设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允许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离开原岗位专职创办企业,允许教师兼职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校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在校大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分,建立创业创新档案和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