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财政从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投入5000万元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专项用于大学生利用自主研发或由其他合法渠道获得的技术进行创新创业活动。
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于2015年设立,计划连续3年、每年投入5000万元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其中,4000万元用于重点支持青海省内各高校在读两年以上的大学生及毕业7年以内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在青海境内依法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能够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金融、创业辅导等专业化服务机构。
该笔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阶段参股、贷款风险补助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支持。
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好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一次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以“后补助”方式奖励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单笔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贴息方式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规模和效益,投资结构合理,在银行基准利率范围内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贷款风险补助方式主要用于对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贷款额度的银行给予财政风险补偿。
此外,1000万元用于支持青海大学国家级科技园建设。用于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建设,重点服务于创业企业孵化、创新人才培育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
(记者 徐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