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落户”陕西创业 可获省财政2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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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落户”陕西创业 可获省财政20万元补助
来源:西安晚报  加入时间:2016/6/21 点击:862

    陕西省日前出台加强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加大对来陕工作博士后人才支持力度,在陕西创新高新技术企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经申请,一次性给予50万元启动补助资金。

    前来我省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全职),由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对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全职),由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对我省各设站单位招收的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全职)或外籍人员,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由省财政每人每年再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上述人员补助期限不超过2年。

    对于出站后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我省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

    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进步需求的在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按特别资助15万元、一等资助8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另外,对在站博士后人才承担的我省企业研究项目,择优每项给予10万元专项资助。(记者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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