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力度,提升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市教委近日下发《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措施的通知》。将出台学生休学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等系列配套制度;支持高校修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完善弹性学制、学分制等,允许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学校应制定对学生创业行为认定的相应办法,规定休学次数与年限,简化审批程序,为休学创业的在校学生提供政策保障,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宽松的环境。
《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拟在全市高校中建设完成市级创新创业类精品课程100门,在高校建设100个创新创业教学团队。鼓励支持高校聘请社会知名专家、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担任学校兼职创新创业教师。
“十三五”期间,拟在天津高校中重点建设各级各类众创空间1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100个,引领各高校通过整合校内外资源,依托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践中心、工程中心以及校内外产学研基地等,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平台。在建设“众创空间”基础上,构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加速器三位一体纵向贯通的创业服务模式。“十三五”期间,拟在天津高校中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100个。(记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