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省级示范创业大学评估认定暂行办法》,明确全省评估认定20所左右省级示范创业大学,每所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山东省17个市目前都已建立创业大学。山东省规定,省级示范创业大学应具有良好的承载力,建立并运行两年以上,在80%以上的县(市、区)设立教学点或创业学院;具有优良的师资和管理队伍,配备专兼职创业培训师、创业咨询师不少于50人,配备创业导师不少于20人;具有先进培训课程和一流创业实训体系,以及完备的服务功能、良好的培训和服务成效,完成当地创业培训任务不低于60%,培训合格率不低于85%。
(记者 魏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