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局获悉,2017年第一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开始申请,本批次计划认定10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5月31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须将申请材料报送给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按照相关政策,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可获得市财政20万元资助。
进驻基地企业也有补助
市人力资源局官网发布的公告称,能被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孵化场地保障、创业培训(实训)与指导、商事业务代理、行政公共服务、项目展示对接等主要功能。创业孵化基地不仅要求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而且本身应当具有较好的孵化成效和发展前景。其中,创业实体入驻率达到50%以上,且已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20家;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3以上,即每家入驻的创业实体平均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
据悉,目前东莞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超过30家,吸引了一大批充满活力的创客在东莞创业就业。
根据市人力资源局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认定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局、财政局联合发文认定,并挂“东莞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牌子,给予20万元资助。资助款项直接划拨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同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还可以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办法》,享受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对于进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或初创企业,可以获得各类扶持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等。
5月31日前报送材料
据介绍,东莞计划本批次认定10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有评审专家以“统筹总量、合理分布、择优评选、示范带动”为评审原则,对照相关办法的各项要素进行评分,并根据得分的综合排名择优选取。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单位,自行登录东莞市就业创业服务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关申请表,在5月31日之前向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报送材料。如下载有问题,可联系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或市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科。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和市人力资源局将对提交申请的孵化基地开展实地核查。
此外,第二批孵化基地认定计划于今年底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