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实现“中国文化创业在曲江”的建设步伐,构建创新创业营商环境,盘活各类创新服务资源,提升文化+科技转化效率,降低中小微企业成长阶段经营成本,拉近企业与人才、技术、市场、资本的距离。特在曲江新区范围内推行创业创新券,简称“创业十条”。
第一条提供创新服务补贴
支持企业采购财税服务、法务服务、人才服务、招标服务、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等专业化中介服务,按照实际购买服务费用给予50%补贴。
第二条提供行业认证补贴
对通过采购中介机构服务申请知识产权认定(含专利、商标、贯标)、著作版权认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专业认证的企业,按照实际购买费用给予50%补贴。
第三条提供信用评级补助
支持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经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审核通过,给予评估费用100%补贴。鼓励企业在平台注册、认证,持续完善各类企业信息数据,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第四条提供公共技术服务
鼓励企业购买IDC数据储存、宽带传输等通信服务,使用渲染平台、采编播设备等公共配套,按照企业实际购买情况给予70%补贴。
第五条提供能耗运营补贴
为降低企业成长阶段的运营成本,对双创载体(含园区、孵化器)的办公基础设备能耗(指机房、空调、新风系统)按照实际发生给予40%补贴。
第六条提供国际交流补贴
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文化传播、贸易合作,引进国际化知名活动、参与国际化专业展会、开展国际化培训交流,参照行业影响力和实际情况给予50%补贴。
第七条提供融资服务补贴
鼓励企业申请挂牌区域股权交易平台(创业创新板、文化产业板等)进行融资,对于挂牌及融资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第八条提供共享创新服务
鼓励企业在平台认定的共享空间内开展各类行业交流活动,如会议、展示、路演、培训等,则按照实际费用给予40%补贴。
第九条提供人才公寓补贴
对于符合曲江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领域的省外创新创业人才,符合西安市D类和E类人才标准,入住经平台认定的人才公寓给予50%房租补贴。
第十条提供优先合作机会
对在行业内取得重大影响力的产品或服务,可优先列入曲江新区政府采购目录。(本政策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对于申请要求、补贴标准、使用方法等问题,详情如下:
申请创业创新券的企业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西安曲江新区,经认定符合曲江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不良经营行为的独立法人企业;凡申请企业需经曲江新区星空企业服务平台认证。
补贴标准:1.本创业创新券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成长过程的三个阶段,分别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
2.按照成长阶段标准划分企业对应阶段,每家企业每年申请金额不得超过各阶段最高标准,其中种子期10万元/年、初创期15万/年、成长期 20万元/年。
领取后使用:1.创业创新券采用网络认证的模式,每张券均需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内未登记的券,逾期自动作废;年末未能兑现的券,累计到下一年度进行列支;
2.所采购服务机构需经曲江新区星空企业服务平台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