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人社函〔2018〕283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全省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认真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3〕12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现就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型社会部署,以助力陕西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为重点,聚焦高精尖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推进人才优先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充分发挥知识更新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一、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工作(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意义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增强全省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认真部署,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地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扎实做好2018年继续教育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为陕西“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保障。
二、扎实开展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各项工作
(一)积极构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体系。一是创新学习模式。进一步扩大网络学习覆盖面,在全面推进公需课网络学习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专业课网络学习。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新增移动端学习功能,真正实现时时学习、处处学习;二是推进业务线上办理。实现计划在线下达、开课在线申请、学时在线认证、成绩在线打印、政策在线咨询、投诉在线受理等;三是拓宽服务渠道。省人社厅负责开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2333电话政策咨询服务,各市人社局负责开通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2333电话政策咨询服务;四是实现数据共享协同。2018年职称评审有关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将从继续教育平台直接提取数据,逐步取消证书或书面材料学时认定。
(二)持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一是创新考核方式。基地考核方式由申报考核改为实地考核,下半年省人社厅将对第一批、第三批、第五批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实地考核;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基地的制度建设、经费使用、师资力量、培训组织、学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压缩经费开支、师资力量薄弱、学员管理混乱等现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三是遴选国家基地。在省级现有基地中遴选1-2家师资力量强、硬件环境好、管理水平高、学员评价优的推荐申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三)深入实施高级研修项目。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4号),组织实施好我省承办的国家级高研班。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印发2018年我省高级研修项目计划,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聚焦高精尖缺、聚焦创新创业、聚焦改革发展,开展选题征集工作,拟遴选确定1期“院士大讲堂”、5期“陕西省高级专家研修班”、17期“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项目。培养2000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四)严格规范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培训两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时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1、公需课
(1)科目名称。2018年公需课科目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共计3个,分别为《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文明发展》。
(2)学习形式。公需课学习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其中面授学习每个科目12小时,专业技术人员任意选择两个科目;网络学习每个科目8个小时,专业技术人员须全部学完三个科目。公需课网络学习承办单位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
(3)教材。2018年公需课科目全省使用统一教材,省人社厅已招标确定。具体如下:
教材名称:专业技术人员诚信建设培训教程
编 者:吴德慧 谢月明 范力勇
出 版 社: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教材名称: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
编 者:周广臣
出 版 社:新华出版社
教材名称:专业技术人员常用法律知识培训教程
编 者:张书琴 马一超 王 红
出 版 社: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教材供应商:北京卓尔不凡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小银
联系电话:18600908800 邮箱:79719427@qq.com
2、专业课
(1)科目名称。2018年专业课科目由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学员需求、业务需要和基地专业范围确定专业科目,在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2)学习形式。专业课学习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专业课网络学习承办由各基地按照管理层级逐级申报,省人社厅核准后确定。
(3)教材。专业课科目教材由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自行确定。
(六)进一步明确省市职责。一是明确培训范围。省级基地对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市级基地对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二是明确管理权限。基地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人社厅负责省级基地日常管理,各市人社局负责市级基地日常管理。市级基地开设网络专业课需报省人社厅核准资格,各市设立市级基地需向省人社厅备案。
三、有关说明
(一)关于网络课申请流程。
1、公需课。省人社厅组织专家拟定课题,遴选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制作课件,并将课件核准后置入全省统一平台。
2、专业课。各行业主管单位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自身专业范围确定课题,省级基地向省人社厅申请承办资格,市级基地由各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省人社厅申请承办资格,获得资格后制作课件,省人社厅对课件核准后统一置入全省统一平台。
3、置入全省统一平台的课件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
(二)关于学习成绩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网络课程的学习成绩由统一平台自动生成;面授课程的学习成绩由面授基地在结课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统一平台;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统一平台进行申请,人事单位审核。学员可在统一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统一平台认定的学时成绩均视为无效。
(三)关于学时规定。
按照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每年80个小时继续教育任务原则上按年度完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一并完成: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的;生育;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以往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学习均截止2018年8月31日。从2018年9月份开始,各基地不得再开展往年课程学习。
(四)关于电子化注册。
各单位和学员要严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在全省统一平台进行注册。未进行注册的,在职称评审时将无法提取继续教育学时数据。
(五)关于学习入口。
移动端入口:使用微信扫码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陕西12333”,点击“微官网”(公众号左下角菜单),注册后选择专技教育服务板块进行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各市、各部门和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和基地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各级基地要做好继续教育课程研发、培训、登记等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我省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监管,确保继续教育工作规范运行。各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设立基地的监管。一是严格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措施,创新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以考核促规范;二是严格专业范围。各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申报制度,指导各基地要严格按照认证的专业范围开展工作;三是严把教学质量。采取明察暗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及时掌握基地培训情况,引导各基地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各项规定,确保教学质量。
(三)拒绝盗版,确保继续教育使用正规教材。公需课教材必须到省人社厅招标确定的指定供应商购买,专业课教材必须使用正规出版社发行的教材。
(四)严格收费标准,做好经费保障。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17〕184号)规定的“网络课不超过4元/学时,面授课不超过5元/学时”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要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条例中“将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经费用于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
附件:2018年继续教育网络专业课科目申请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3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