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孵化园所有场地只能用于大学生创业,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改变其用途。第一年内不收取房屋租赁费用,第二年起适当收取房屋租赁费费用。
二、水、电费用收费标准按陕西教育学院院内标准收取;电话费、网费、停车费等物业管理费用按有关方面规定收取。
三、住户不得自行拆改住房和室内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以及室内设施,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
四、住户不得任意改造公共场所设施,必须确保房屋基础、交通消防、地下管道和楼内整体布局不受影响。
五、严禁随意拆动、改装楼内供水、供电、供暖设备。
六、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户用电度表及电线设备,因住户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烧坏电器设备由用户照价赔偿。
七、坚决查处窃电行为,发现窃电者,将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因使用不当造成门窗损坏由住户自费修理。
九、不得将房屋转租或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十、出租的房屋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十一、不得在出租房生产、制造假冒工业产品、卫生食品以及危险禁品。
十二、不得在出租房内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十三、孵化园每天早上8:00开门,晚上9:00关门。
十四、凡因没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