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园管理制度
  您的位置:西部创业网 > 孵化园资料
孵化园管理制度
来源:  加入时间:2009/9/2 点击:5589
    一、孵化园所有场地只能用于大学生创业,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改变其用途。第一年内不收取房屋租赁费用,第二年起适当收取房屋租赁费费用。
 
    二、水、电费用收费标准按陕西教育学院院内标准收取;电话费、网费、停车费等物业管理费用按有关方面规定收取。
 
    三、住户不得自行拆改住房和室内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以及室内设施,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
    四、住户不得任意改造公共场所设施,必须确保房屋基础、交通消防、地下管道和楼内整体布局不受影响。
 
    五、严禁随意拆动、改装楼内供水、供电、供暖设备。
    六、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户用电度表及电线设备,因住户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烧坏电器设备由用户照价赔偿。
 
    七、坚决查处窃电行为,发现窃电者,将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因使用不当造成门窗损坏由住户自费修理。
 
    九、不得将房屋转租或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十、出租的房屋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十一、不得在出租房生产、制造假冒工业产品、卫生食品以及危险禁品。
 
    十二、不得在出租房内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十三、孵化园每天早上8:00开门,晚上9:00关门。
 
    十四、凡因没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自主创业,解决就业!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免费报名,国家掏钱免费培训,结业后可享受最高400万元的创业贷款!可在本网站在线报名或致电029 — 85410152 85410155 进行咨询。

关闭窗口】    
 来源:http://www.4scy.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创业培训基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 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陕西省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创业培训基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中心动态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2009-2010 版权所有:陕西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电话:029-85410155 Email:4scy@4scy.com
技术支持:  陕西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陕ICP备090197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