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人社函[2009]148号
关于陕西教育学院申请设立陕西省创业研究培训基地的批复
陕西教育学院:
你院《关于设立“陕西省创业研究培训基地”的请示》收悉。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省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岗位的拓展难度加大。为此,国家和我省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国家明确提出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全民创业”的重大举措,以此来确保我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但是,我省目前对创业理论研究比较滞后,创业者的创业能力不强,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师资队伍和教学水平有待提高。经研究,现就你院请示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联合设立“陕西省创业研究培训基地”。主要职能是:1、开展创业理论研究,根据我省创业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整合全省创业研究资源,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系列化创业应用研究,为我省以创业促就业工作提供理论政策依据。2、组织专家开发适合陕西特色的创业培训教材,由教材评审小组对教材负责评审,通过后,作为我省推荐创业培训教材之一。3、结合我省创业培训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创业师资培训。4、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陕西省创业研究培训基地业务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教育学院负责提供人才、师资、办公场所以及研究与组织保障和基地的日常运营管理。创业研究培训基地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国强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学院副院长文明、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张延成担任。
三、陕西教育学院应尽快做好“陕西省创业研究培训基地”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发全省创业理论研究和师资培训方面的资源,尽快开展工作。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