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多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和创业
  您的位置:西部创业网 > 各地信息
[陕西]宝鸡多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和创业
来源:新华网  加入时间:2009/10/26 点击:1764

     新华网西安10月25日专电(记者张军)陕西省宝鸡市近期出台多项优惠政策,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就业。

  根据规定,宝鸡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府将提供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在非公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市政府补助三分之二,连续补助5年。高校毕业生在政府所属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均免收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费用。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其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增加到600元。

  宝鸡市规定,高校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社区工作满2年的,参加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公务员招考和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分;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满2年的,笔试成绩加10分;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满3年的,除相应加分外,学费和助学贷款由财政实施代偿。









自主创业,解决就业!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免费报名,国家掏钱免费培训,结业后可享受最高400万元的创业贷款!可在本网站在线报名或致电029 — 85410152 85410155 进行咨询。

关闭窗口】    
 来源:http://www.4scy.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创业培训基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 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陕西省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创业培训基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中心动态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2009-2010 版权所有:陕西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电话:029-85410155 Email:4scy@4scy.com
技术支持:  陕西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陕ICP备09019701号-1